第221章抵达
隔着火堆,李慕禅打量十几个黑衣人。
身上黑衣闪着光泽,却非绸缎,而似鲨鱼皮,想必有护身之功,也昂贵之极,他暗叹公孙世家财大气粗。
无论哪个世界,卖药的都不会缺钱。
脑袋,鼻子,嘴,都被包住,唯有一双眼睛,看不出他们容貌,脱下皮衣,完全认不出。
领头一人身材高大,骨骼宽阔,虽看不清容貌,自有一番威严气势,一看即知是领袖。
李慕禅摇头微笑:“公孙家的人,都这么藏头露尾,不敢见光么?”
领头的大汉缓缓道:“你是什么人?!”
他声音虽沉闷,李慕禅仍听得出,此人年纪约有四十,正是年富力强时候,一个男人的巅峰期,声音蕴着爆炸般力量,内力深厚。
“我是什么人,诸位不必知晓。”李慕禅淡淡微笑,又添了一根柴木,火光跳动中,他微笑问道:“你们真是公孙家的人,莫不是冒充的?”
“大公子何在?”中年汉子沉声问。
李慕禅摇头:“谁是大公子?”
中年汉子双眼精芒一闪,宛如两柄实质长剑,刺进李慕禅双眼:“咱家的青云公子!”
“公孙青云?”李慕禅笑了笑,摇头道:“他不愧是公孙家的第一高手,内力渊深,我虽非对手,但脱身不难。”
“敢做不敢当!”中年汉子冷笑,沉声道:“是你杀了大公子!”
李慕禅呵呵笑了起来,摇头不已:“我倒是想杀他,不过嘛,力不从心,只能想想罢了!”
他抵口否认杀了公孙青云,并非害怕,一者不想多杀人,再者不想节外生枝,万一因与公孙家纠缠,受了伤,耽搁了圣雪峰比武,罪过可大了。
公孙青云如今已入黄土,想找到,千难万难,他们与其对付自己,不如去找公孙青云。
不过,他也明白,自己是一厢情愿,公孙家怎么做,自己无法控制,只能尽力而为,拖过这一阵子。
但看这架式,自己这一厢情愿不能如意了,这些人黑衣蒙面,杀气盈野,显然,公孙家不会讲什么真凭实据,宁肯杀错,不会放过。
中年汉子目光一寒,冷冷道:“大公子是你杀的也罢,不是你杀的也罢,你今天都得死!”
他一挥手,十几个黑衣人齐齐抬起左臂指向李慕禅。
“嗤――!”“嗤!”“嗤!”
漫天寒芒穿过火堆,射向李慕禅,瞬间即至,如一蓬水珠洒下。
李慕禅一拂左袖,顿时火堆四散溅开,燃烧的木头化为暗器,飞向十几个黑衣人。
他同时拂右袖,漫天寒星一缓,随即反射回去。
趁着火光一黯的功夫,他飞身撞碎窗户,钻了出去,跃往树林方向,十几步后,他忽然停住了。
此时,树林前站了密密麻麻一排黑衣人,李慕禅暗凛!
刚才之前,那些黑衣人进庙时,他们并没过来,否则,自己能发觉,恰在动手之际,他们奔了过来,可见身法之利落。
他一眼扫去,约有一百来人,黑衣却没蒙面,露出一张张冷肃的脸庞,杀气盈野,寒气森森。
他们扼守树林边沿,想要进树林唯能硬闯,否则,只能再上官道。
他思维如电,这些念头仅是一瞬,随即哈哈一笑,一闪到了树林前,便要强行钻进树林。
“嗤!”“嗤!”“嗤!”……
漫天的袖箭笼罩过来,形成一道箭网,他想要穿过去,需得钻过箭网。
这些袖箭不大,但箭头在月光下闪着蓝芒,显然淬毒。
李慕禅身形蓦止,右袖一拂,左袖跟着一拂,一刚一柔两股力道交缠一起,形成一道旋风。
如数条巨龙盘旋,泥沙树叶盘旋而上,声势惊人,他又拂数下,如火上浇油,旋风化为龙卷风。
他处于龙卷风中心,宁静无波,漫天的袖箭钻进龙卷风中,顿时改变方向,被风吹拂卷走,在他身旁盘旋。
自上而下,数百袖箭飞舞,形成一圈银色光幕,蔚为壮观,但凡有暗器袭来,或被袖箭击飞,或被卷走,化为光幕一部分。
他袖子挥舞,不停加强风力,一边缓缓往前走,脸带笑容的迎向一百来人,脚步缓步而坚定。
有几人不服气,怒喝一声,拔剑飞身冲过来,长剑朝光幕猛的一刺。
“叮叮叮叮……”一串密密麻麻的清鸣声中,这几人长剑脱手,狼狈不堪的后退,脸色苍白。
李慕禅脚下不停,呵呵长笑,觉得有趣,自己也是灵光一现,将无情袖这般运用,龙卷风的威力越来越强,委实惊人。
他大步向前,又有数人冲向他身后,朝他脑后刺出。
李慕禅不予理会,“叮叮叮叮……”一串清鸣声中,几人抱臂疾退,鲜血汩汩流下来,手臂差点儿被绞成碎末。
再无人敢相拦,李慕禅缓步踏进树林,顿时树林哗哗作响,树叶纷飞,被龙卷风搅碎。
李慕禅拂几下袖子,无情袖内力化为大手,或牵引,或拨动,摸索着龙卷风的劲力变化,如探掌纹。
他忽然双袖同拂,猛的一甩,漫天银幕一敛,化为一道银色匹练飞出去,如一条银龙破空而去。
“喀嚓……”数棵松树折断,树枝破碎,簌簌落地,银龙也消散干净。
李慕禅微阖双眼,静立片刻,对无情袖领悟更上一层,劲力变化,妙契于心,如饮美酒般畅美。
他哈哈一笑,施展开身法,贴着树梢疾行而去,转眼功夫消失在夜色中,公孙家的人们追过来时,见数棵树折断,狼藉一片,心下咋舌。
李慕禅疾行了一夜,直觉仍感到有人跟着自己,大觉奇怪,想了想,钻进了一座城,买了一套衣衫,洗了一个澡。
他怀疑,是自己身上被下了特殊的药,所以公孙家一直能寻到自己。
但不曾想,即使他洗过了澡,换了衣裳,感觉犹在,未能甩去。
客栈一间屋子里,他坐在榻上静心思索,想来想去,目光最终落到了膝前的宝剑上。
古色斑斓的剑鞘,寒光四射的剑身,不逊于龙吟剑,极是罕见,对武林中人而言乃无价之宝,有此宝剑,如虎添翼。
他盯着此剑,摇头叹息,实在不舍,但是,万一真是在此剑上动了手脚,不舍此剑,麻烦缠身。
想了半晌,他一咬牙,终于下定决心,出了城,来到一片槐树林中,寻了一株不粗不细的槐树,约有大汉腰粗,将剑一掌拍到树内。
右掌离树,他长吁一口气,转身便走,离开一里远后,他心头清明,阴霾尽消,无复被人追踪之感。
他仰天长叹一口气,无奈苦笑,没想到这公孙家如此狡诈,怪不得认定自己杀了公孙青云。
人在剑在,剑亡人亡,对于一个武林中人,武器便是第二生命,不到生死之际,断不会舍了剑,况且,是那般宝剑。
他疾行两里之后,忽然一顿,转身返回,重来到那棵槐树前,探掌一吸将宝剑取回,笑眯眯的转身便走。
这一次,他拼尽全力,化为一道疾风,朝西而去。
他一眨眼想到一计,不信凭自己的轻功,不能先一步抵达圣雪峰。
一路之上,再没遇到过公孙世家的人,他分心二用,一边施展轻功,一边施展天元吐纳术。
天元吐纳术足以支撑他轻功,并无内力枯竭之虞,加之他金刚不坏神功护体,肉体强横,不知疲惫。
一连数天,他除了吃喝时停下歇一歇,再没停身,不眠不休,好在精神如龙,即使不睡觉,也不觉困乏。
他一路朝西,多是走直线,遇山翻山,遇水涉水,遇林掠林,十天之后,他出现在一座雪山前。
这座雪山像是银铸,闪闪放光,观之目眩。
它巍峨而立,高不可攀,直与天际相接,仰望之时不由生出渺小之感,生出敬畏之情。
他所站之处是一片草原,绿草已发黄,却没完全枯死,深秋余韵犹在,冬天还没来,气息温和中带着一丝料峭,与山上像是两个世界。
他拦着一个放牧的老者,打听这里是不是圣雪峰。
老者葛衣银髯,约有七十来岁,却精神健旺,不会武功,身子骨却健朗,甩着鞭子哈哈笑道:“小伙子,这里正是圣雪峰,你想见圣雪峰的仙女?”
他声音洪亮,爽朗,李慕禅笑着点头:“久闻圣雪峰女子个个美貌如仙子,我想看看是不是真的。”
老者忙摇头摆手:“小伙子,我劝你还是别去!……这些仙子不食人间烟火,脾气不大好的,本领很大,上去小心挨揍!”
李慕禅笑道:“老丈,我也练了几年功夫,正想领教一下。”
老者打量他一眼,点点头:“嗯,你这样的我见多啦,都是兴冲冲来,灰头土脸去,你呀……”
他摇头叹息,不以为然,背着手,驱着羊群走了。